招采信息
金辰小区保障性租赁住房改造提升项目EPC公开竞选公告
发布时间:2024-10-23 来源:武汉城建集团 浏览:3968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金辰小区保障性租赁住房改造提升项目EPC;

2、招标内容:金辰小区保障性租赁住房改造提升项目EPC公开竞选;

3、工期:30日历天(其中:设计工期5个日历天、施工工期25个日历天);

4、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是。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无市场不良行为;

2、资质要求:

①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②具备建筑工程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若为联合体投标,则设计单位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施工单位须具备建筑工程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安全生产许可。(须提供相关资质证书及许可证)。

3、业绩要求:近三年(2021年10月至今)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在300万元及以上或者建筑面积1500㎡及以上的类似建筑设计或建筑施工或工程总承包(EPC)项目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4、信誉要求:没有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没有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没有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在最近三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工程质量问题;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没有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没有被有关部门依法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信用联合惩戒对象名单或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没有行贿犯罪行为;

5、项目负责人: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或二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须提供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项目经理的承诺书)(注:项目经理可兼任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应具备二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施工负责人应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且无在建工程。

6、拟派项目管理团队的人员必须为申请人企业的在册正式员工,需提供近三个月社保证明文件;

7、投标人需保证在本项目提供的资料均真实有效,若弄虚作假将自行承担一切法律责任,提供《书面材料真实性保证书》;

上述资料及相关资质、证书必须在有效期内;有关变更、年检等记录页均需复印齐全;有关证件在变更、年审中的,需提供管理部门的正式结果公告,变更申请书(报告)、受理通知书(单)等非正式结果文件不予认可。

三、获取公开竞选文件

1、时间:2024年10月23日至2024年10月24日,每日上午09:00时至12:00时,下午15:00至17:00时。

2、文件获取地点:武汉市江岸区兰陵路1号武咨大厦3楼306室

3、.在公告规定的获取时间内,投标人应当携带资格证明材料领取招标文件:

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复印件;

2)加盖公章的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3)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4)投标人的资格要求所需所有证明文件的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4、项目联系人:宋婧、陈莹、易子文

      电话:027-826577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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